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建设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吸引一批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与闵行“双向奔赴、共同生长”,2024年闵行区计划招录储备人才30名。
一、招录对象
(一)北京大学等44所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中央财经大学等26所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
(三)华东政法大学等20所本市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
(四)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新型研究型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
(五)经国家教育部认可,在QS、U.S.NEWS、ARWU、THE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具体名单附后)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2000年1月<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7年1月<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4.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底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习成绩优良,学历授予院校符合本区招录高校名单,且授予相应学位;
5.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及专业技能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心理健康。
(二)其他条件
1.报考者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担任院级以上学生干部或校级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获得优秀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华东政法大学等20所本市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
(2)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三、培养方式
储备人才培养期为三年,培养期内,安排到区级机关、街镇、区属企事业单位进行2个以上岗位锻炼,并鼓励报考本区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培养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择优和双向的原则,推荐落编到区属事业单位或区属企业。
四、待遇保障
1.三年培养期内,采取企业用工方式,发放相应薪酬待遇,本科生18-21万元/年(税前),硕士研究生19-22万元/年(税前),博士研究生21-24万元/年(税前),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不折算。
2.三年培养期内,非上海户籍毕业生安排租住本区优质公租房,经闵行区“春申金字塔人才计划”分类认定,享受每年1.2万元青年创新人才住房补贴。符合上海落户相关条件的,协助办理上海户籍。
3.三年培养期内,享受储备期激励、每月全勤等绩效奖励,安排职业培训、素质拓展、参访调研、健康体检、疗休养等人才待遇。
4.三年培养期满且综合表现优秀的,可推荐聘用为区属事业单位管理八级或相当职级。
五、招录方式
1.网上报名。登陆闵行区储备人才招录报名系统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面试时需提供学历、经历、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与报名信息不符,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遴选考察。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期分批次组织开展面试、面谈,对拟录用人员开展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后,签订储备人才录用协议,预计2024年7月入职报到。
招录咨询电话:021-64130166 项老师
021-24033472 胥老师
中共闵行区委组织部
2024年1月
闵行区2024级储备人才招录国内高校名单
1.北京大学等44所高校名单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
四川: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
2.中央财经大学等26所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外交学院(政治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江苏: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安徽: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河南:郑州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
湖北: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广东:暨南大学(药学);
上海: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上海体育大学(体育学)、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3.华东政法大学等20所本市高校名单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纽约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海关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电力大学、上海电机学院。
4.其他高校
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新型研究型大学,以及经国家教育部认可,在QS、U.S.NEWS、ARWU、THE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